茂名市北组团羊角片区MNYJ07-05地块位于茂名大道东片区双山十路南侧,东环大道东侧,地块中心点坐标为:E110.966745°,N21.652818°,占地面积 37073.96平方米,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(兼商业用地,商业建筑面积≤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0%),执行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GB36600-2018)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。
地块内至今一直为农用地、荒地、林地和裸露岩石,东面地块至今一直为农用地,南面地块为至今一直林地和黎明黑石岭村,西面地块至今一直为林地、荒地,北面地块至今一直为池塘(鱼塘)、林地和农用地。
(1)地块历史一直为农用地、荒地林地和裸露岩石,农用地一直种植蔬菜,林地为周边村的岭地,种植树木;(2)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外来填土;(3)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、规模化养殖、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;(4)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、危险废物堆放、固废堆放与倾倒、固废填埋等;(5)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;(6)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;(7)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痕迹;(8)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。(9)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无企业,无生产活动,不涉及储罐、危险废物存放、危险化学品使用、工业废水排放;(10)区域地下水分散式开发利用,地表水用作灌溉、养殖,地块农用地灌溉水来源为周边池塘水和天然雨水;(11)地块500米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和地表水体。
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认为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,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