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情况
地块名称: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地块
占地面积:24272.26m2
地理位置: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207国道东(沙坡路口)
土地使用权人: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
地块土地利用现状:工业用地
未来规划:居住用地R2
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: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采样单位及检测单位: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调查缘由: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。
二、第一阶段调查
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0年12月。根据调查情况,地块2005年以前为荒地石头山,2005年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开始建厂,至今一直为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使用,主要产污环节为中药饮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气。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,地块东侧2002年至今为广东恒优门业有限公司厂房,隔道路2010年-2015年为遂溪县天天日用品塑料制品厂、2018年开始建设碧桂园住宅小区,地块南侧一直为沙坡村白屋岭村村庄,地块西侧一直为沙坡路、城南社区,地块北侧为G207国道,隔道路2010年-2015年为湛江市联发塑胶有限公司,2018年开始建设商业区和古街新城商住楼,地块西北侧一直为岭南师范学院(原湛江师范学院)基础教育学院。
根据识别结果,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制剂车间、外包材车间、污水处理设施区域、锅炉房、废料仓等区域。地块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石油烃、多氯联苯、氰化物、氟化物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。主要的潜在污染途径包括:①污染物遗撒和渗漏引起的水平和垂直迁移造成的污染;②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造成的污染;③土壤中挥发性污染物的再扩散;④地下水污染扩散。因此地块为疑似污染地块,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
三、初步采样调查
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-23日,在地块内设置10个土壤监测点,在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监测点(SD1和SD2)。地块内采样深度为5-8m,每个土壤检测点位采集一个0-0.5m的表层样,0.5m以下土层根据土壤分层情况进行取样,6m以内采样间隔不超过2m,每个点位至少采集3个土壤样品。大部分点位因钻探到基岩,不具备土壤采样条件,只采集1-2个土壤样品,因此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计采集土壤样品28个。
土壤监测指标包括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的45项基本项目和2项理化性质(pH值、水分)及5项特征污染物项目(石油烃(C10-C40)、多氯联苯(总量)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、氰化物、氟化物),共计52项检测指标。共布设3口地下水井,但因钻探到基岩仍未见水,不具备建井条件,因此只建设地下水监测井1口。2022年8月29日采集地下水样品1个,检测项目包括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8)中的常规因子14项(pH、浑浊度+7项重金属)及5项特征污染物项目(石油烃(C10-C40)、多氯联苯(总量)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、氰化物、氟化物)。
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:
(1)地块内土壤样品中: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。
(2)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:超筛选值的项目为浑浊度,超筛选值倍数为1.67倍。除浑浊度超风险筛选值外,其他各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风险筛选值。
四、初步调查结论
地块内土壤样品中: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。
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,地下水出现超筛选值的项目为浑浊度,超筛选值倍数为1.67倍。除浑浊度超风险筛选值外,其他各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风险筛选值。地块所在区域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,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和生活用水,不存在地下水污染物迁移到未来地块敏感人群的暴露途径。不会对未来地块敏感人群健康和周边水体产生风险,不需开展详细调查。
综上,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,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浑浊度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,无需进行修复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。因此,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。